自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所引发的关注热潮持续不断。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出席新闻发布会时介绍,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开门立法凝聚共识
回应关切提振信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
据王振江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
受外部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外多重因素交织影响,民营经济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获取投融资支持和服务保障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亟须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巩固改革成果。
同时,针对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亟须尽快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用王振江的话来讲,“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内生动力,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巩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长期向好态势,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王振江补充说,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制定这部法律。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出台这部法律。
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的内容广泛,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备受各方关注。面对这样一部比较复杂的立法,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建的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起草工作专班,在研究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二是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例如,工作专班一成立,就召开了座谈会专门听取民营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国务院起草审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两个阶段,两次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认真分析吸纳。三是立足基础性法律的定位,统筹兼顾,既明确基本制度框架,又为将来实践发展适当留有空间。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尽早出台配套规定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这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提振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发展信心,激发其创业热情和拼搏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王振江说。
徒法不足以自行。王振江提出,希望各地区、各部门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为契机,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完整、准确、全面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解读工作,落实好法律相关要求,推动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实施,协调各种支持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依法保护好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在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方面,司法部已有部署。
其中就包含将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的“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王振江表示,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过程中,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种种执法乱象,作了上述规定。下一步,司法部将落实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落实法律要求,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参与监督。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牵头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为契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问题查纠整改,坚决纠治到位。同时,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抽查,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分析研判,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要时提级办理,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办;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交流;对纠治工作不力的,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司法部将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要求为切入点,着力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抓紧研究起草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针对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监督程序和责任体系,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记者 张维)